民转刑命案 调研报告

民转刑命案 调研报告

问:民转刑命案的定义
  1. 答:法律分析:“民转刑”案件是指因工作生活中的纠纷、矛盾、债务、婚恋、医患、邻里琐事等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纤喊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坦凯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让竖唤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民转刑命案案件认定标准
  1. 答:民转刑案件与真正的刑事案件在法律上的区别主要是从案件起因、演变、主观和后果的区别,因此在判决时,需综合考虑,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量刑。
    “民转刑”案件是因邻里矛盾、医患纠纷、经济利益、家庭纠纷、生活琐事层面滋生的争执等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
    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情况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邻里矛盾。邻里之间为日常生活琐事不能互谅互让,容易产生相邻权纠纷,如宅基地、通道、采光纠纷等,区区小事竟拳脚相加,进而演变为故意伤害或纵火案。
    (二)医患纠纷。此类纠纷是患者与医疗单位,尤其是与民营或个体医疗场所因桐脊医治费用和服务等问题引起纠纷而发生的损毁财物、故意伤害案。
    (三)家庭纠纷。由于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婚姻家庭观不同,往往因家庭矛盾、感情纠葛而引发纵火案件、伤害案件、杀人案件等刑事犯罪,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经济利益。随着经济生活的繁荣、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往来不断增多,风险不断加大,稍有不慎即造成经济纠纷。
    (五)生活琐事。在日常生活中,个别人法制观念淡薄,往往因喝酒、娱乐等生岁游活小事引发口角,从而产生伤害。其实两者的区别主要就是违法的程度,当违法的程度较低的时候,是一般违法行为,承担的是行政责任,一般不进入个人档案。而当违法程度较为严重的时候,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时,构成犯罪,承担的是刑事责任,进入个人档案成为终身污点。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是违法行为,但性质不同。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刑法的,构成犯罪,乎轮销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刑事案件。两者之间的界限是“有罪的”和“无罪的”。
问:命案防控八单一表是指
  1. 答:命案防控八单一表敬巧蚂指的是婚恋家庭纠纷入户调查单、线索报告单、调解单、稳控化解单、入户家访单、法律服务单、心理疏导服务单以及案件处理情况报告单、“民转刑”隐患排查化解登记表。
    深入推进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明晰和落实婚念家庭纠纷排查化解责任链条,积极推进“八单一表”,“五强化”化解矛盾纠纷,做实“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
    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用,进一步推亮埋动各职能部门落实日常排查化解责任,广辟排查渠道,扣紧衔接链条,努力做到源头排查到位、部门衔宽迅接清楚、化解多元高效、工作闭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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