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债权公证合同调研报告

银行业债权公证合同调研报告

问:银行贷款公证有什么用
  1. 答:一、公证有什么用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含敬燃行效力,也就是说,对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并对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于法院的效力。
    二、贷款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稿键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贷款的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谈虚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2. 答:找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公证,也就是作吵困橡证的意思。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升旁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尺蚂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3. 答:找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公证,也就是作吵困橡证的意思。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升旁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尺蚂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问:债权文书公证怎么办理
  1. 答:(一)主体资格证明
    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金融机构还应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2、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部门核准的主体资格证明、负债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为合伙的,应提交合伙人之间签订《合伙协议》、合伙人共同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4、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债权人、债务人持有未经过公证、已逾履行期限,但尚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文书的,还须提交:
    1、符合公证机构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条件的债权文书原件;2、债务人同意对该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同意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书面意思表示;3、债权文书涉及担保的,提供相关的担保文件;第三人担保的,提供担保人同意债权文书、担保文书进行公证,知正并猛激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证明;4、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出具执行证书还须提交:
    1、本公证机构出具的已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请求出具执行证书的书面申请;3、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4、债权人履行了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枝猛袜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问:银行贷款为什么要公证
  1. 答:因为大量的贷款法律风险,已成为困扰银行业的一个突出问题。公证与贷款的实施,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法律风险,并且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对债权文书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大大提高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效率,同时降低了清收成本。贷款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贷款行为及其涉及的法律文书、审批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铅神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槐稿亏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敬宴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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